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成都市供销社多措并举 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 时间: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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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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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成都市供销社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

一是市供销社机关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6月27日成都市供销社召开专题会议,对《条例》进行学习解读,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主持会议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要求,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负责人全部参加会议。

二是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条例》专题培训。7月11日,市供销社组织联合社机关处室、市属社有企业以及各区(市)县供销合作社主要领导、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社有企业代表、基层供销社负责人代表等共计150余人,在郫都区四川战旗乡村振兴培训学院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专门邀请省社宣教处领导专家对参训人员进行《条例》实施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具体措施,提升全市供销社系统贯彻落实《条例》的精准性。

三是持续深化对《条例》的学习贯彻。为引导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市供销社积极争取市政府常务会开展《条例》会前学法,目前已经完成请示的送审工作;协调市委农办,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通知,对各区(市)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下发全市供销社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对全市供销社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四是研究细化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将《条例》的贯彻落实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统筹考虑、一体推进,结合成都实际,研究制定成都市《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实施意见》,明确细化到2025年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需要实施的“七项重点工程”,争取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目前已经送市委农办审核。

下一步,成都市供销社将持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持续开展宣传解读,采取会前学法、干部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力求准确理解、坚定实施,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将围绕贯彻《条例》有关内容,聚焦提升供销社综合服务能力,发挥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提升供销社系统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城市消费服务等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供销社组织体系建设,规范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提升联合社治理能力,强化基层供销社联农带农机制,形成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合力。加强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监管,聚焦为农服务方向,完善社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社有企业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服务能力。坚持社有资产为农服务属性,建立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社有资产管理制度。